外國人在日本申請商標代理服務
永輝提供貴司到日本申請商標服務,包括商標檢索,向JPO提交申請,申復 (若有):處理異議 (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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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標申請常見問題 (FAQ)
1. 在日本申請專利、實用新型、設計及商標的基本費用分別是多少?
解答:根據日本專利局的費用表(於 2022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生效):
專利申請: 申請費為 14,000 日圓;外語申請為 22,000 日圓;提交包含先前申請參考的說明書和圖式為 14,000 日圓;進入日本國家階段(根據 PCT)為 14,000 日圓;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限為 74,000 日圓。
實用新型申請: 申請費為 14,000 日圓;進入日本國家階段(根據 PCT)為 14,000 日圓。(請注意:申請人須於申請時一次繳納第一至三年的註冊費。)
設計申請: 每件設計申請費為 16,000 日圓(集體申請多項設計時,每件相同);申請秘密設計需額外支付每件 5,100 日圓(集體申請多項設計時,每件相同)。
商標申請: 商標申請費為 3,400 日圓,加上每項商品或服務類別 8,600 日圓;防禦商標申請費為 6,800 日圓,加上每項類別 17,200 日圓。
此外,還有後續的審查費、註冊費/年費以及其他程序(如異議、上訴等)的相關費用。具體費用可能因申請種類、申請時間及其他因素而異。
2. 如果我不是居住在日本的海外申請人,是否可以直接向日本專利局(JPO)提交專利、商標等的申請或支付費用?
解答:根據日本專利局的規定,如果申請人在日本沒有永久地址或居住地(若為法人,則指主要辦公室所在地),必須指定一位在日本有永久地址或居住地的法律代表(例如,日本專利律師或專利管理人)作為專利管理人。
海外居民無法直接向日本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或支付任何費用,包括銀行轉帳、信用卡或支票等方式。所有申請及費用事宜都必須透過在日本的代表辦理。
3. 日本商標申請的主要流程步驟有哪些?
解答:日本的商標申請流程主要包含以下步驟:
申請(Filing): 提交填妥的申請表格、商標圖樣、指定商品或服務列表等相關文件至日本專利局(JPO)。若為海外申請人,通常需委任日本專利律師辦理。
未審查申請公開(Publication of Unexamined Application): JPO 在收到申請後會在官方公報上公開申請內容。
形式審查(Formality Examination): JPO 會檢查申請文件是否符合程序和形式上的要求。若有遺漏或錯誤,會發出補正通知。
實質審查(Substantive Examination): 審查員會審查商標是否符合實質註冊要件,例如是否具有識別性、是否與已存在的商標衝突等。
駁回理由通知(Notification of Reasons for Refusal): 若申請未能通過實質審查,JPO 會發出駁回理由通知,說明拒絕註冊的原因。
意見陳述/修正(Written Argument / Amendment): 申請人可以針對駁回理由提出書面意見進行反駁,或者對申請內容進行修正以克服駁回理由。
註冊決定(Decision of Registration): 如果最終審查認為沒有駁回理由,JPO 會做出商標註冊的決定。
駁回決定(Decision of Refusal): 如果申請人提出的意見或修正仍無法消除駁回理由,審查員將會做出駁回的決定。
對駁回決定提起上訴(Appeal against Decision of Refusal): 若申請人不服駁回決定,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 JPO 的上訴委員會提起上訴。
上訴審查(Appeal Examination): 上訴委員會由三至五位審查委員組成,將對上訴案件進行審查,並做出上訴決定(維持駁回或核准註冊)。
註冊(Registration Fee Payment): 在收到註冊決定後,申請人需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商標註冊費,商標權將於繳費後正式生效。
商標公報公開(Publication of a Trademark Gazette): 已註冊的商標及其相關資訊將會在商標公報上公開。
異議(Opposition): 商標註冊公告後的一段時間內,任何利害關係人都可以對該註冊提出異議。
無效/撤銷上訴(Appeal for Invalidation / Revocation): 即使商標已註冊,若該商標存在註冊瑕疵或連續三年以上未使用,任何人都可能提起無效或撤銷的上訴。
無效/撤銷上訴審查(Appeal Examination (Invalidation / Revocation)): 上訴委員會將對無效或撤銷的上訴進行審查並做出決定。
智慧財產高等裁判所(Intellectual Property High Court): 對於上訴審查的結果不服者,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智慧財產高等裁判所提起訴訟。
4. 申請日本商標時,需要準備哪些主要資料?
解答:申請日本商標時,通常需要準備以下主要資料:
商標申請表: 需載明申請人資訊(姓名、地址等)、商標圖樣、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及其所屬的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等。
商標圖樣: 清晰且準確地呈現所申請的商標,可以是文字、圖形、符號或其組合。若為立體商標、聲音商標等非傳統商標,可能需要提供更詳細的描述或表示方式。
指定商品或服務列表: 清楚列出希望該商標保護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並根據尼斯分類系統進行分類。
優先權證明文件(如適用): 若主張在其他國家首次申請的優先權,需在申請時提出聲明,並在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經認證的優先權證明文件副本及其日文翻譯。
委任狀(如適用): 若委任日本專利律師等代理人辦理申請,需提供申請人簽署的委任狀。
其他證明文件(依個案情況可能需要): 例如,證明商標使用意圖的文件等。
非日文文件的日文翻譯: 所有非日文的文件都需要提供準確的日文翻譯。
|5. 從提交商標申請到完成註冊,一般需要多少時間?
解答:根據資訊,日本商標從申請到註冊的平均時間約為 4 至 10 個月。這個時間可能會因為個案的具體情況、審查進度以及是否遇到駁回、異議等情況而有所不同。若申請順利,沒有收到任何官方的審查意見(Office Action),則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註冊。
6. 日本商標權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進行續展?
解答:日本商標權的有效期為自註冊日起 10 年。商標權可以透過續展來延長其效力,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 10 年,次數不限。
商標權人應在商標權到期前 六個月內 申請續展並繳納續展費用。即使錯過了到期前的續展期限,仍然可以在到期後的 六個月內 提出續展申請,但需要額外支付一筆附加費。若因非故意延遲而未能在到期後六個月內完成續展,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能可以請求恢復續展。
7. 在日本,如果我註冊的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會有什麼後果?
解答:根據日本商標法規定,如果註冊商標在連續 三年或以上 的時間內,沒有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進行使用,任何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日本專利局提起 撤銷該商標註冊的上訴。如果商標權人無法證明其在過去三年內確實有使用該註冊商標,或者存在不使用的正當理由,該商標的註冊可能會被撤銷。
8. 除了直接向日本專利局申請外,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在日本取得商標保護?
解答:是的,除了直接向日本專利局(JPO)提交商標申請外,海外申請人還可以透過 馬德里國際商標體系(Madrid Protocol) 向日本延伸其國際商標註冊的保護。
透過馬德里協定,申請人可以在其本國或地區的商標主管機關提交一份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並指定包括日本在內的一個或多個締約方。如果 JPO 接受該國際註冊在日本的延伸保護請求,則該商標在日本也將獲得與直接在日本註冊相同的保護。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透過馬德里體系指定日本,如果 JPO 發出臨時駁回通知,申請人仍然需要在日本指定一位當地代表(如日本專利律師)來處理後續的回應和爭議解決事宜。
日本商標申請流程:時間軸、角色與指南
起始時間:
時間軸階段:
以下時間線主要以商標申請流程為主,並參考其他來源中提到的專利、實用新型和設計申請流程:
1. 初步階段
- 1.1 事前商標檢索:申請人或其代表律師進行商標檢索,確認是否有相似或相同的商標已存在。這通常在正式提交申請前進行。
- 1.2 委任律師:若申請人為海外居民,必須委任一位在日本有住所或辦公室的專利律師或專利管理人(Patent Administrator)。
- 1.3 準備申請文件:準備申請表格、商標圖樣、指定商品或服務清單,及其他相關文件。
2. 商標申請階段
- 2.1 提交申請:將申請文件送至日本專利局(JPO)。
- 2.2 申請案號取得:JPO會給予申請案號。
- 2.3 未審查申請公開:JPO會在申請提交後,於官方公報上公開申請內容。
3. 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階段
- 3.1 形式審查:JPO檢查申請文件是否符合程序和形式要求。若有遺漏或錯誤,會發出補正通知。
- 3.2 實質審查:JPO審查申請是否符合實質要求,包括商標的識別性、是否與既有商標衝突等。
4. 駁回與答辯階段
- 4.1 駁回理由通知:若申請不符合實質要求,JPO會發出駁回理由通知(Office Action)。
- 4.2 意見陳述/修正:申請人可提出書面意見或修改申請以回應駁回理由。
- 4.3 駁回決定:若答辯或修正仍無法排除駁回理由,JPO會做出駁回決定。
5. 上訴階段
- 5.1 對駁回決定提起上訴:若不服駁回決定,申請人可向上訴委員會提起上訴。
- 5.2 上訴審查:上訴委員會(由3-5位審查委員組成)進行上訴審查。
- 5.3 上訴決定:上訴委員會做出上訴決定(維持駁回或核准註冊)。
6. 註冊與公告階段
- 6.1 註冊決定:若審查通過或上訴成功,JPO會做出註冊決定。
- 6.2 繳納註冊費:申請人繳納註冊費。
- 6.3 商標權生效:繳納註冊費後,商標權正式生效。
- 6.4 商標公報公開:已註冊的商標會刊登在商標公報上。
7. 異議與撤銷階段
- 7.1 異議:註冊公告後,任何人都可對該註冊提出異議。
- 7.2 無效/撤銷上訴:即使商標已註冊,若有瑕疵或連續三年未使用,仍可能被提起無效或撤銷上訴。
- 7.3 上訴審查:上訴委員會進行無效/撤銷上訴的審查。
8. 權利維持與延展階段
- 8.1 商標權維護:商標權有效期為10年,需定期繳納年費。
- 8.2 商標權延展:權利到期前六個月內可申請延展,每次延展為10年。
主要角色列表與簡要介紹:
- 申請人 (Applicant):
- 個人或法人,希望在日本註冊商標或取得其他智慧財產權。
- 若非日本居民,必須透過在日本的法律代表進行申請。
- 專利律師(弁理士 – Benrishi)/專利管理人(Patent Administrator):
- 具有日本認證資格,可處理智慧財產權相關事務的專業人士。
- 代表海外申請人在日本專利局辦理申請、答辯、上訴等程序。
- 負責與JPO溝通、處理文件、繳納費用等。
- 日本專利局 (Japan Patent Office, JPO):
- 日本政府機構,負責管理及執行智慧財產權事務。
- 審查專利、實用新型、設計和商標申請。
- 發布專利和商標公報、處理異議和上訴案件。
- 日本工業財產權情報平台(J-PlatPat):
- 由日本國家工業所有權信息與培訓中心(INPIT)管理的線上資料庫。
- 提供專利、實用新型、設計和商標資訊的檢索服務。
- 可查詢申請狀態、法律狀態等資訊。
- 國家工業所有權信息與培訓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Industrial Property Information and Training, INPIT):
- 在日本專利局監督下,提供智慧財產權資訊、諮詢和培訓的機構。
- 上訴委員會 (Appeal Board):
- 由3-5位JPO審查委員組成,負責審理專利、商標等上訴案件。
- 做出上訴決定(維持原決定或撤銷原決定)。
- 智慧財產高等裁判所 (Intellectual Property High Court):
- 日本的專門法院,負責審理對JPO上訴決定不服的訴訟案件。
其他重點資訊:
- 申請費用:商標申請費為3,400日圓,加上每類別8,600日圓。專利、實用新型和設計的申請費各有不同(詳見資料)。
- 註冊費用:商標註冊費為每類別32,900日圓,可分期付款。專利、實用新型和設計的註冊費和年費各有不同(詳見資料)。
- 優先權主張:若在其他國家已申請過,可在日本申請時主張優先權,需在特定期限內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
- 多類別申請:可在同一申請中指定多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但需額外付費。
- 使用要求:在日本,若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可能被撤銷。
- 馬德里協定:透過馬德里協定,可在多個國家註冊商標,包括日本。
總結
在日本申請商標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涉及多個階段和程序。對於海外申請人來說,委任一位合格的專利律師或專利管理人至關重要。透過了解整個流程、相關費用以及各個角色的職責,申請人可以更有效地保護自己在日本的智慧財產權。
希望這份詳細的分析能幫助您更清楚地了解日本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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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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